舉行「白河區頭前溪甘宅橋改建工程」第1場公聽會,特此公告周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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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舉行「白河區頭前溪甘宅橋改建工程」第1場公聽會,特此公告周知。
依據: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。
公告事項:
    事由:說明「白河區頭前溪甘宅橋改建工程」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,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。
    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7月9日(星期四)上午11時0分。
    地點:臺南市白河區公所3樓禮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    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,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,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。